一、学生在宿舍内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公德意识和自我修养,保持安定秩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同创建良好的舍风舍貌。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起床、按时早操、按时熄灯就寝,不做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事情。
三、学生在宿舍(公寓)内及公共区域应自觉遵守和维护生活秩序,做到不喧哗、不赌博、不打闹、不打麻将、不酗酒、不打球、不私自留宿他人和外宿,未经允许,不进入异性公寓楼。
四、不向窗外扔、砸酒瓶和其它危险物品,不向窗外扔掷燃烧物、杂物、泼污水,不在公寓内外起哄及有其它不文明举止。
五、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维护公共区域卫生,爱护集体荣誉。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六、提倡节俭新风,节约用水用电,不私拉电线,不违章用电,不在宿舍内烧水做饭。
七、健全宿舍值日制度,坚持每天打扫卫生,按规定时间倒垃圾,保持室内清洁,用品、书籍放置有序,勤洗衣物被褥,不堆积脏水脏物。
八、说话和气,语言文明,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废物,不在公寓内随便张贴,保持公寓整洁卫生。
十、要勤俭节约,爱惜粮食,不乱倒饭菜。
十一、学生应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宿舍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他人,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十二、不随意动他人物品,不私拆他人信件。
十三、对各项检查工作以礼相待,对客人要热情周到,到他人宿舍应先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再进入。
十四、杜绝寝室内一切火灾隐患,积极配合消防工作,吸取经验教训,确保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敢于同偷盗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