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规定

发布者:珠宝学院发布时间:2024-02-19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科学、
规范、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切实有效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
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对象
1.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了帮助因不可抗拒突发原因
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困难
的一项资助措施。
2.享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须为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
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
响学生完成学业。
2.学生突遇父母亡故、靠亲友有限资助或无父母养育,
生活费无保障的特困生。
3.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
响学生完成学业。
4.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
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5.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第三条
额度及标准
1.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助,受助学生在
同一学年内不可重复申请。
2.受助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的补助范围为 500-3000 元,
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3000 元。
第四条
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临时困
难补助申请表》(附件),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等,
并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学生
申请书交至辅导员。
2.学院审核:学院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
件,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将《陕西国际
商贸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
助中心。
3.学生工作处审批: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确认签字。
4.款项发放流程:财务处将补助款项转入受助学生的银
行卡。
第五条
资格免除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
资格:
1.自受校纪处分起,一年内不得获得临时困难补助。
2.有各种挥霍浪费、不合理使用补助行为者。3.弄虚作假,编造家庭经济困难欺骗学校者, 同时取
消其相关资助。
4.其他不诚信行为者。
第六条
本规定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
2023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2: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性别

 

院系

 

专业年级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是否已申请国 家助学贷款

□是 □否

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因

 

家庭地址

 

家庭收入来源

 

家庭年收 

万元

家庭人口数

 

家庭其他情况说明

 

申请理由(需详细,可另附页):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辅导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元。

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搜索
您想要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