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德规范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1964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全院师德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细则,请全院教职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 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说有损党和人民利益的话,努力培育“四有”新人。

第二条 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根本宗旨,从严要求自己,树立职业理想,增强职业责任,遵守职业纪律,掌握职业技能,强化师表意识,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 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课程表行事,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换课,坚决杜绝旷教事故的发生。对学生从严要求,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

第四条 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精心组织课堂教学。采取现代教学手段,提高讲课效果。

第五条 重视实验课教学,课前要认真检查实习标本及仪器设备,精心设计实习大纲,确保实验课质量。

第六条 野外教学和科研实习,是我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全体教师务必要高度重视。教学实习实行队长负责制,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科研实习实行教师个人负责制,主要对学生进行野外和室外科学研究的综合技能训练,要保证学生在野外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 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与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从严把关,既不出偏题怪题,也不出低标准的送分题,坚决杜绝出人情题,送人情分。

第八条 教师要关心学生的思想,恪守教书育人的职责,利用教学和野外实习的机会,积极主动地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沿着正确道路,健康成长。

第九条上其他工作人员,要参照上述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条 以上各条,请全院教职工认真执行,年底将组织检查评比,其结果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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