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6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加强对教学实习工作的管理,结合珠宝学院实践教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实习主要指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规定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第三条 实习实行领导小组、“指导教师+辅导员”二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实习的宏观管理,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实习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实习管理目标是:充分发挥各指导教师、辅导员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实习模式多样化、安排规范化;使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贴近生产实际,其过程和学生就业相融合,努力提高实习质量,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为了加强对实习就业过程的监控,确保实习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实习教学的有效性,特成立珠宝学院实习就业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 刘养杰

 副组长: 蔺小清 张丽倩

 主要成员:杨宏峰 张薇 刘大平 安梅 董莉萍 张辛未    

2.实习就业指导教师

由设计教研室、宝石教研室、基础教研室轮流承担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指导任务,如2014级学生实习指导由设计教研室负责,2015级学生实习指导由宝石教研室负责,以此类推。

     长:  各教研室主任

     员:  各教研室成员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  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习的规划、规定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对实习进行宏观管理,处理实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审定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协调我院与实习基地的关系。

3.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4.负责制定教学实习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5.负责协调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整个实习过程中的指导工作,原则上集中实习(5人以上学生在同一地区)要求指导老师带领学生前往实习基地,实地指导学生一周,并对实习基地的食宿条件、实习岗位、仪器设备情况等进行考察,在线答疑2次;分散实习要求指导老师每周至少电话联系学生1次,在线答疑2次。

2、要求指导教师对指导学生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某年某月某日,通过某种方式指导某位学生多长时间,主要解决了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什么问题。

3、实习前,指导老师有责任提醒学生带好《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按时收齐《学生实习鉴定表》。

4、实习期间指导老师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如遇突发状况能第一时间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负责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部门领导沟通、交流学生实习情况,每周至少1次;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报告;有责任鼓励学生毕业后在该实习单位就业,提高就业转化率。

5、实习结束后,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填写不少于30字的指导意见,给出实习报告成绩、实践能力成绩和综合评定成绩,签字并填写时间。

6、实习总结:学院实习教学领导小组召集实习指导及管理人员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指导小组以实习总结报告形式进行汇报,学院对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师生进行表彰。同时,查找实习组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为做好下一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奠定基础。

(三)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1. 负责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实习动员大会、招聘会,协助指导老师完成实习安全教育工作,同时随时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与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实习中的突发状况。

2.在实习过程中,要求与学生每周至少联系2次,了解学生实习进展情况;随时与指导老师沟通、交流学生实习情况。

3. 有责任鼓励学生在实习单位就业,提高就业转化率。

第四章 学生实习管理

第七条 学生要求:

1. 按时参加实习动员大会、招聘会等实习计划内容。

2. 实习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原则上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分散实习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后,填写《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逐级批准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3. 实习过程中学生要求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实习岗位操作规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联系,因违法、违规及个人原因造成人身、设备事故者,相应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4.实习过程中不得私自离开实习单位,要求请假告知实习单位部门领导与指导教师,在得到双方许可下方可离开,并要求按时返回实习岗位。

5.实习过程中学生有义务与实习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注意一言一行都严格要求自己。

6.按时完成实习报告,要求实习内容字数不少于800字,自我鉴定内容不少于50字;于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签字、盖章,按时上交给指导老师。

7.鼓励学生在实习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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