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28

1.各位任课老师都有义务收集与本门课程有关的教学实验、研究或相关的信息;

2.专职实验人员和教师都有将本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实验情况、考试试卷、标本损失情况、实验报告呈交的义务。由实验室负责人统一保管。

3.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都是收集的重要信息;

4.保存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方面文件、通知、汇编、讲话;

5.收集保存有关实验室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成果、经验等;

6.实验室负责人收集保存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研究成果、研究项目和各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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