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体光学实验室是我校珠宝类专业学生学习《晶体光学》、《岩石学》等课程的实验场所,为保障相关实验课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前
1.晶体光学使用仪器主要为偏光显微镜,使用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解仪器原理、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学生要严格按照要求操作,不得随意打开电源,以免损坏仪器。
2.检查偏光显微镜,光学镜片部位不得使用尖锐物体划动,应用软布或擦镜头专用纸擦拭,如有疑问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
3.向指导教师领取岩石、矿物薄片或光片,并检查数量和完好程度,登记所领标本的号码、名称和数量。
二、实验中
1.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每个学生均须有序就坐,不得随意走动。室内严禁抽烟、大声喧哗、乱丢杂物等行为。
2.岩石、矿物薄片或光片均易碎,必须轻拿轻放,每观测完一个应及时对号装袋,不得混淆,如发现混淆要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如不慎丢失标本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迅速查找。确认丢失或损坏的,要报告学院并照价赔偿。
3.使用偏光显微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操作,不允许在桌子上、墙壁上乱记数字。偏光显微镜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4.实验室标本不准带出室外,严禁更换实验室标本,如有发现,要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三、实验后
1.实验员要定期保养仪器、擦拭上油并进行性能检查,以保持仪器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2.下课后要认真清点标本,检查数量和完好程度,向指导教师交回标本,待指导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3.关闭仪器电源并放置有序。
4.安排专人打扫卫生,关闭总电源、水源及门窗,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