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示范中心的具体业务管理规范及相关标准。由实验管理员负责监督、落实。
二、管理员负责登记各个实验室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账簿,交由本院资产管理员汇总,资产管理员负责与资产处和使用部门对账,承担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三.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验教学客观需要,拟定购建计划,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或提出固定资产、设备的调剂、配置建议。
四、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查、指导所属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