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开业。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景沄出任第一任总经理,办公地点在西郊民巷108号。从此,我国开始独立自主地经营保险业务。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天,中央批准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请示。那一天,在北京参加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代表留下了一张珍贵的合影,记录了南北两路红色战线金融工作者在创建新中国保险事业中的融合。
中国人民保险博物馆工作人员 裴璐:因为我们保险业的红色脉络其实是有两条线的,一条是北线延安,一条是南线上海。所以能看到来自于南线上海的代表穿的是西装领带,来自于北线延安的代表穿的是粗布衣服,这也是象征着我们红色血脉南北两条线的一个融合。
1949年8月,新中国成立前夕,党中央就开始筹备一个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并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筹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开始在全国选调专业人士,当年在天津印钞厂工作的21岁的秦道夫接到了来北京工作的通知,他第一个学习国外的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 秦道夫:第一次到北京,非常高兴,从天津坐火车,肩上扛着一个行李卷,手里拎着一个包袱。那时候保险公司刚成立,在人民银行的马路对面。那时从解放区来的干部学业务的很少,我是第一个学的。学的国外业务,主要是外语的问题比较难。出口要保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进口要保fob(离岸价),这就是当时学的保险业务。
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人保在广泛开展火灾保险、物资运输保险等多种业务的同时,也将保险业务拓展到了农村,将牲畜保险、农作物保险作为重点保障。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罗熹:当时我们经济的这种格局架构还是以农业生产为主,所以农业生产的一些风险,这个是我们当时要保障的一个重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业务井喷式增长,从1949年10月20日到1949年年底,短短的两个月时间,按照旧币计算,实现纯利润20.6亿元。与此同时,中国人保迅速在全国建立起广泛的分支机构,担负起领导全国保险业的任务,开辟了中国人民独立自主办保险的新纪元,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