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954年12月21日,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周恩来在政治报告中指出,由于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已经召开,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政权机关的作用已经消失,但它本身的统一战线作用仍然存在。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954年12月21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作报告。
新闻报道: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结束。会议推举毛泽东为政协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政协主席。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毛泽东: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部分代表合影。
五年后的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1226名代表带着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作为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第一届人民政协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行。毛泽东在开幕式上豪迈地表示,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毛泽东: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1954年12月21日,毛泽东主持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开幕式。
而此时,人民政协是否需要继续存在、又该怎样发挥作用成为关注的焦点。就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召开前夕,毛泽东召集部分党内外人士座谈,在《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的谈话中明确指出,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从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存在,职能各异,又相辅相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