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珠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16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珠宝学院

珠发〔2020〕03号

关于调整珠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珠宝学院学位管理工作,经珠宝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拟成立珠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长:刘养杰

副主任:蔺小清 张丽倩

委员会成员:胡占梅 安梅 杨蓉 董莉萍 张薇 刘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行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薇

二、委员会职责

1.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珠宝学院本科生学位管理、学位授予工作;

2.审议并做出珠宝学院本科生学位授予及撤销学位授予的决定;

3.定期对授予学位的本科专业进行质量评估;

4.做好论文的评阅、答辩的组织工作;

5.负责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6.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7.处理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中的异议问题和其他事项;

三、任期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任,必要时可根据需要按规定进行调整。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规则

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且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会议。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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