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珠宝学院专业及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机制,使专业人才培养更加更加符合企业、行业及社会需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拟成立珠宝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长:刘养杰
副主任:张丽倩
委员会成员:张辛未 陈秀英 时嘉忆 董莉萍 刘良 陈丹玲 夏绘秦
企业委员: 苏日明 高宏远 唐维乾 李杰石 林敏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行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宏峰
二、委员会职责
1.新增专业申报论证;
2.组织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3.指导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提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划、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设置与调整的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4.指导开展课程资源建设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研究,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建设与研究,及时引入珠宝行业
生产、管理一线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
5.为编制专业主干课程和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课程标准等提供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6.指导开展校企(校校、校政)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合作育人、合作就业新模式。
三、任期
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任,必要时可根据需要按规定进行调整。
四、专业建设委员会会议规则
专业建设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且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会议。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