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珠宝学院学位管理工作,经珠宝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拟成立珠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长:刘养杰
副主任:蔺小清 张丽倩
委员会成员:张辛未 陈秀英 时嘉忆 董莉萍 杨宏峰 张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行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宏峰
二、委员会职责
1.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珠宝学院本科生学位管理、学位授予工作;
2.审议并做出珠宝学院本科生学位授予及撤销学位授予的决定;
3.定期对授予学位的本科专业进行质量评估;
4.做好论文的评阅、答辩的组织工作;
5.负责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6.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7.处理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中的异议问题和其他事项;
三、任期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任,必要时可根据需要按规定进行调整。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规则
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且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会议。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