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学发【2015】03号
关于对王静宜、姚金、钱发洋等二十九名学生给予
警告的处分决定
各系、办、学生会、团总支、班:
经查,截至2015年3月6日,王静宜、姚金、钱发洋等二十九名学生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报到,本学期以来累计旷课达10学时以上,此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校规,依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给予王静宜、姚金、钱发洋等二十九名学生警告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 ,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向本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
附违纪学生名单如下:
王静宜,女,1993年10月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李颖锐,女,1993年8月生,河南省漯河市人;姬琳,女,1995年4月生,新疆喀什人;李月,女,1994年8月生,吉林省通化市人;张书淇,男,1994年2月生,山西省临汾市人;崔一川,男,1994年12月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T1302班学生。
王璇,女,1995年5月生,贵州省毕节市人;谭坤宇,女,1995年5月生,河北省承德市人,宝玉石鉴定及加工技术T1301班。
白月,女,1994年12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曹莹莹,女,1994年4月生,河南省周口市人;马刘,男,1993年10月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丁俊洋,男,1994年7月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朱红梅,女,1994年6月生,新疆石河子市人,宝玉石鉴定及加工技术T1302班。
陈纪彤,女,1995年3月生,陕西省渭南市人;于聪,女,1994年1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梁珊,女,1994年6月生,新疆石河子市人;张璇,女,1994年5月生,河南省汝州市人,宝玉石鉴定及加工技术T1303班。
平亚东,男,1995年9月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宝玉石鉴定及加工技术T1401班。
姚金,男,1994年10月生,山西省运城人;王悦,男,1998年10月生,
陕西省西安市人;高雁鹏,男,1996年3月生,山西省大同市人,宝玉石鉴定及加工技术T1402班。
司颖清,女,1995年7月生,山东省蓬莱市人;雷敏,女,1995年2月生,重庆市奉节县人,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T1401班。
牛智博,男,1996年1月生,内蒙古赤峰市人;焦晨宇,男,1995年5月生,河南省洛阳市人;钱发洋,男,1995年9月生,贵州省遵义市人,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T1402班。
李明锴,男,1994年8月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张辉,男,1995年8月生,陕西省宝鸡市人;刘治源,男,1994年5月生,陕西省延安市人,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T1403班。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珠学发【2015】02号
关于对刘林辉、李慧、张文卉等十二名学生给予
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
各系、办、学生会、团总支、班:
经查,截至2015年3月6日,刘林辉、李慧、张文卉等十二名学生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本学期以来累计旷课达20学时以上,此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校规,依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林辉、李慧、张文卉等十二名学生严重警告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向本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
附违纪学生名单如下:
徐迟,男,1993年12月生,新疆石河子市人;李慧,女,1993年12月生,宁夏银川市人,珠宝首饰工艺与鉴定T1301班。
刘林辉,男,1994年11月生,新疆塔城人;张文卉,女,1995年8月生,新疆石河子市;刘洋,女,1994年7月生,陕西省咸阳市人;段成业,女,1992年8月生,内蒙古乌海市人;于洋,男,1995年12月生,内蒙古赤峰市人,珠宝首饰工艺与鉴定T1302班。
杨晓雅,女,1995年3月生,新疆库尔勒市人;李世卿,男,1993年9月生,青海省西宁市人;刘连成,男,1995年3月生,安徽省天长市人;郭璇,男,1992年3月生,陕西省咸阳人,宝玉石鉴定及加工技术T1302班。
王秀琪,男,1995年2月生,甘肃省庆阳市人,宝玉石鉴定及加工技术T1401班。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