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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学院学生党支部召开关于丁毅、刘志魁等79名同志自行脱党予以党内除名大会

时间:2016-12-23 来源: 作者:蒋琼 浏览:

根据中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党委开展党组织排查工作相关文件,珠宝学院学生党支部积极开展排查工作,经过我院教工、各地校友会、QQ群、微信群多方联系,中共陕西高教工委系统中的12名同志及未在中共陕西高教工委系统中的67名同志至今仍未与党支部取得联系。其中1名同志,虽与支部取得联系,但本人不愿补交党费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转出党关系。经排查,他们自入党之日起未按时交党费,丁毅、马思琦、江超、范仲良、耿亮、王小虎同志4年连续未交党费,梁东贤、敬涵煜、代剑云、范丹丹、陈然、孙晓波同志连续5年未交党费,也不参加组织生活。该12名党员分别于2012年7月、2013年7月、2014年7月毕业,但党关系至今未转出。经排查刘志魁等67名同志自入党之日起未按时交党费,刘佳连续3年未交党费,惠熙卓等9人连续6年未交党费,范志强等10名同志连续7年未交党费,刘志魁等等37名同志至今已连续8年未交党费,高芳玲等12名同志连续10年未交党费,也不参加组织生活。该67名同志分别于2008年7月、2009年7月、2010年7月、2011年7月、2012年7月、2013年7月、2014年7月、2015年7月毕业,但党关系至今未转出,且档案材料不全。

珠宝学院学生党支部于2016年12月20召开支部专题讨论表决会议,研究以上79名同志是否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并予以党内除名。大会应到正式党员17名,实到13名,1名同志请假,3名同志在外实习,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支部大会通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对丁毅等79名同志自行脱党并予党内以除名,今后不再保管和转出党组织关系,并将结果上报珠宝学院总支委员会研究讨论。

12月21日经珠宝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一致同意支部意见,对丁毅等79名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以党内除名,今后不再保管和办理转出党组织关系。

现已请示中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党委。

中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珠宝学院党总支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