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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报告

时间:2020-06-02 来源: 作者:图文/程姣姣 浏览:

珠发【2020】4号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与相关要求,经过我院认真评选、审核、公示、上报工作,按要求评定出符合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名,现将具体评申过程报告如下:

一、评定依据: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陕商院﹝2014﹞26 号)

二、名额分配:

学院分配名额 一类资助 2名

二类资助 6名

三类资助 10名

三、评审程序:

(一)成立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领导小组

我院高度重视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蔺小清为组长,学工办副主任刘利为副组长,教师代表安梅、董莉萍、胡占梅、杨蓉及辅导员朱雪原、杨宏峰为组员的珠宝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领导小组。

(二)召开资助工作专项会议

珠宝学院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了2020年春季学期奖助工作评审会议,刘利副科长带领所有辅导员认真学习了陕商院陕商院学〔2020〕8 号文件。蔺小清书记要求大家在评审过程中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细致的开展各项工作。要求所有辅导员要认真学习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的相关文件及程序,告诫所有辅导员原则性的问题坚决不能犯,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三)评审过程:

1、辅导员以班为单位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报学院参加联评。

2、我院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议会议,结合文件精神和要求,最终确定18名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获得者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四、公示情况:

将确定的18名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获得者姓名及个人情况说明在珠宝学院进行公示,时间为(5月28日-6月2日)五天,在公示处设有举报方式及电话,方便大家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五、评审结果:

经联评和公示无异议后,王如梦(产品设计B1601)等18名同学符合条件,其中2名一类资助获得者,6名二类资助获得者,10名三类资助获得者。

此次评定过程中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经得起查,经得起问,经得起审的评审过程,全程没有出现一例学生投诉和举报事件,圆满的完成了此项工作。

                                                                          珠宝学院

2020年6月2日